沐光之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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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季期間入住時間:15:00-20:00/淡季期間入住時間:14:00-19:30,退房時間為上午11:00前,如提早抵達可先辦理登記及行李寄放,煩請在櫃檯服務時段內回到民宿辦理入住。
為了避免指定樓層導致前後的住客無法續住同一間,房間樓層依當日排房為主,恕無法指定。
本民宿因設計關係,夜間將改由側門上二樓搭電梯出入,若行動不便者,請勿訂房。
民宿服務人員夜間下班後,一樓接待大廳將閉門不提供使用。
旺季期間直接與民宿訂房,免費提供預約制接送機服務,須事先預約(透過旅行社訂房則[無)提供此服務,煩請自理或洽旅行社)。
淡季期間考量人力不足關係,故[無] 提供接送機服務,煩請自理。
本民宿因一樓為接待大廳,二樓為主人私人空間,故無提供包棟之服務,僅提供包房。
本民宿禁止帶寵物(毛小孩)入住,敬請見諒。
為了安全起見,本民宿無提供烹煮設備(廚房、廚具等無外借)。
本民宿全面禁菸以及嚴禁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如有違規將報警處理,另加收2000元清潔費。
頂樓平台開放時間為上午8:00~晚上10:00,晚上10:00後燈光將自動關閉,請勿逗留。
頂樓平台嚴禁吸菸、喝酒、攀爬及大聲喧嘩,請注意安全,如有危險情況發生恕不予以負責。
本民宿免費借用外出毛巾,如有需要請至櫃檯詢問,請勿將客房內毛浴巾自行攜帶外出使用。
客房續住將不主動更換寢具用品,如有需要更換,請主動告知。
請勿任意移動房間內之擺設(例如床舖、沙發、燈具等等),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外出時請隨身攜帶,如有遺失情況發生恕不予理賠。
取消 / 延期:無法如期入住者,可選擇保留訂金(1年為限)或退款(依照以下規範處理)
入住日前14天取消住房,酌收匯款及行政處理費100元,其餘全額退還
入住日前10~13天取消住房,退還70%訂金
入住日前7~9天取消住房,退還50%訂金
入住日前4~6天取消住房,退還40%訂金
入住日前2~3天取消住房,退還30%訂金
入住日前1天取消住房,退還20%訂金
當日取消住房訂金一律不退費
若經主管機關發佈之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皆酌收匯款及行政處理費100元,其餘全額退還